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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发现我实在是对太多事情过于认真了。

就像我没办法把游戏当成一个只是供人消解和娱乐的东西,游戏为我提供了容身之处和精神寄托,它对我来说不是乐子,不是娱乐性的东西,游戏对我来说更是一种创作者的表达,我也喜欢在游戏中寻找快感之外的东西,去思考游戏的表达,这也是我为什么这么喜欢《极乐迪斯科》,以及我为什么这么讨厌抄袭游戏。

大家总是会说游戏是供人消遣的,不要在这上面过于执着,这涉及到游戏的一个根本问题——“游戏需不需要好玩?”,这也是我和很多朋友的分歧之处,对我来说游戏不需要好玩,游戏甚至可以只是一种表达工具,游戏具有的特殊形式可以为表达提供不一样的角度,就像《如果在冬夜,一个旅人》那个游戏一样,用游戏的思路来叙述文学作品,这是多么地迷人,我非常喜爱这种“跨界”。

能让人开心,供人消遣的东西不分高低贵贱,但我没有办法以“它让我开心了,所以它很好”这种角度去评价一部作品(当然我在此处也没有说这样觉得的人不对的意思),世界上所有事物都有其所有其去,它们真实存在着,我没办法将它们娱乐化,将它们变成我笑声中的一个语气词。

而我对重视的人与事更是如此,过去的我认真对待所有我看重的东西,并经常因为为什么他们不像我这样认真地对待我感到困惑,但与更多人相处后,我逐渐意识到人与人的行为准则相差很大,以及一些人或许并不是很重视感情上的相处。

产生这样的思考是因为我看到一篇机核的文章《<迪斯科>心理学丨旧时之浪与旧日时光》,里面有一句“毕竟,快乐只有种类不同,没有高下之分。”——我也只是在通过认真对待所有事情的过程中获得快乐吗?——我不禁开始这样想。

我想我确实通过这样的行为获得了属于我的正面反馈,这样做大多数时候事情都会按照我的预想发展,对人友善真心→获得对方的善意,对待工作认真→获得顺利的发展,认真→顺利,这些反馈给我带来了快乐,但同时这样做也给我带来了痛苦,只要事情不按照我的预期发展我便会非常困惑,需要很长时间去理解与应对。

而我的认真则是建立在一些道德准则上,如“抄袭是不好的”“努力是值得表扬的”“所有人都是平等的”“战争是不好的”,这些是大多数人认可的,所以大多数时候我都会站在对的那一方,“我是对的”这一点也会让我感到快乐。

如果快乐只是种类不同的话,那我其实和连环杀人犯也没有什么区别,我只是恰好站在了人多的那一边,我的快乐只是成因更为别扭,我向事物索取快乐,而不是事物给我带来快乐。 所以,今天的我或许变得宽容了一些。

(其实还想到了我的疾病,福柯和最近看的韩炳哲,等我多读一些后或许会有新的想法)